川教考院﹝2016﹞154号
各市州招考办、主考学校自考办:
根据全国考办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工作实际,特制定《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证书课程认证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今后我省将按照《办法》要求,开展非学历证书认证的相关工作。
附件:
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证书课程认证办法(试行).docx